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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田镇廖女士问我在龙田镇一间村卫生站行医,去年在城里新买的门店里行医,卫监部门说是非法行医,为什么龙田卫生站可行医,在城里自家门店行医属非法行医?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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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擅自变更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诊疗活动已超出登记范围,属无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资格证开展非法诊疗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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