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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镇刘女士问我小孩2007年在第三人民医院出生,现出生证丢了想补办,如何办理?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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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的,可以向原签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新生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经原签发单位初审,情况属实的,由原签发单位开具证明,向当事人提供《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复印件,并在《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当事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妇幼保健机构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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