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向单位负责人反映具体情况,要求单位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通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劳动者的健康损害,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避免或消除损害的持续进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目前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已取得资质,咨询办理电话:3292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