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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出生后,未按规定时间申领《出生医学证明》,过后应如何办理?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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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规定,新生儿父母原则上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在接产医院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申领,如果过期未申领,应回到原接产单位申领,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二)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三)未提供新生儿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或父亲应提供本人书面声明;(四)非新生儿父母申请办理或领取出生医学证明的,应提交新生儿监护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办理或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新生儿父亲申请办理时也同样需要出具母亲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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