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法治政府、服务政府的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兴宁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所有卫生行政许可必须实行电子监察管理,严格实行谁发证谁负责、谁发证谁监督的责任制,实施网上办理发证。受理卫生行政许可时必须按照申请rarr;受理rarr;现场评审rarr;发证的阳光审批程序;如果卫计行政部门不遵循许可发证程序的话,是违规的,所以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后,是不能够立即发证的。目前我局为简化审批程序,方便群众,己由原来承诺15个工作日内办结许可,优化为现在的10个工作日,因许可发证程序给申请人带来的不方便,请大家理解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