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2〕11号)要求,对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通过财政涉农补贴一本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养殖场(小区)。发放以半年为一个时段,我市从2012年7月份开始此项工作。具体补助条件如下:(1、)补助对象是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养殖场;(2、)养殖档案、监管档案中要有如实记录,死亡时间、数量要相符;(3、)各镇(街)动监分所人员必须到现场监督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采集影视资料存档;(4、)提交《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且有监管人员和场主的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