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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田街道的谢先生问:想申请零售经营烟花爆竹,如何办理手续?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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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烟花爆竹是危险品,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的布点,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审批;国家对烟花爆竹销售经营安全条件有严格的规定,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规定,申请零售经营烟花爆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兴宁市安监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烟花爆竹零售点不得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四)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六)零售经营者申请领取零售许可证时,应当向市安监局提交申请书、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和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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