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提到的这个问题十分好,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多次作出批示,要求严抓、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4月份开始就开展了全市性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零售经营者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经营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仓库和零售网点违规存储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如果你发现隔壁房屋存放有烟花爆竹的情况,可及时打举报电话,举报电话:3331692,我们将迅速进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