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保修期内的房子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可以向兴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筑管理股(联系电话:3322827)或质量监督站(联系电话:3259325)进行投诉,我局将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确认,并作出处理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有争议、对检测结论有异议,以及对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或确实经调解无效的,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