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坭陂镇罗先生问我厂使用的一台简易电梯用了好多年了,一直都没有问题,质监部门责令我厂不准使用并且必须拆除?请问有什么依据?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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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简易电梯属于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无法整改或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电梯,存在着相当大的安全隐患。我市现有的简易电梯大部分是电动葫芦式,是未经专业设计,使用电动葫芦为动力,单根钢丝绳悬吊不密封载货箱体,无任何防断绳、层门联锁、防撞防误操作等安全装置的电动葫芦设备。

质监部门曾在2003年对全市的简易电梯进行过整治,安装基本得到了遏制,使用简易电梯数量逐年减少,但仍有部分简易电梯因业主和使用者重经济利益,未强制拆除,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此2010年兴宁市安委会还专门印发了开展简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通过开展简易电梯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取缔拆除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而无法整改的简易电梯,从严查处非法安装、使用简易电梯行为,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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