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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中镇梁先生问我平时在深圳居住,年节才回兴宁住,家里有2瓶煤气罐很少用,前天去充煤气,气库工作人员说钢瓶已过期要送检,不然质监局要罚款,你能解释一下吗?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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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液化气瓶四年检测一次是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第69条规定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的规定(国标GB8334)。液化气钢瓶从出厂之日起前十二年每四年检测一次,出厂十五年的钢瓶一律强制报废。因液化石油气钢瓶经过长期使用,会出现腐蚀,机械损伤、角阀开启不畅、密封圈老化漏气等现象,重则会导致火灾或煤气中毒事故,因此使用超期钢瓶是很危险的。虽然你的煤气瓶很少使用,但里面的煤气对钢瓶还是有腐蚀作用的,所以你的钢瓶到期要送检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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