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凡进入转移园的工业投资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一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二是符合国家和省的环保政策,符合转移园的环保要求。 三是符合转移园总体规划要求。 凡进入转移园的工业投资项目应符合以下投资要求: 一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要求在2000万元以上。 二是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 三是在签订入园协议后24个月内实际投入必须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 根据省环保部门的文件要求【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26号)和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配套环保政策的通知》(粤环[2014]7号)文件精神】,我市禁止建设化学制浆、印染、鞣革、重化工、电镀、有色冶炼等项目。落户产业转移园区的,根据省环保厅对园区的环评批复,明确指出:不得引入印染、鞣革、造纸、化工、电镀及含其他表面处理工序等水污染物排放量大或排放一类水污染物、持久性有机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