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婚姻登记是在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办理。您这种情况并且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没有配偶,双方自愿是可以在这边领结婚证的。需要的材料如下:1、外籍人员本人有效护照;2、外籍人员本人无配偶证明;3、本户籍人员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提供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外籍人员护照及无配偶证明均需到大使馆或者领事馆翻译成中文并进行公证,可以在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里的公证机构公证,如果大使馆或者领事馆里未设公证机构,则需要到地级市以上公证处公证,比如梅州市公证处或者嘉应公证处。资料准备齐全后请您到三楼婚姻登记处办理,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所有程序当场可以办结。如果您还有什么不够明白的地方,可以前来广场公共服务中心三楼婚姻登记窗口咨询,或打电话3253381进行详细咨询,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耐心细致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