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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的钟先生问:电费降低后,1-6月交的电费有退回给我们吗?

阅读次数:217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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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供电部门会计算出用电客户1月-6月多交的电费,在8月初抄表时一次性退还给用户,即客户在8月中交电费时,1月-6月的退电费会优先抵减客户当月要交的电费。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大工业电度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电度电价每千瓦时统一降低2.33分(含税,下同)。从4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每千瓦时1.4分);从7月1日起,我市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的征收标准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18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征收标准每千瓦时统一降低0.21分。从最终到户电价来看,大工业每千瓦时降低4.12分,降价后大工业10千伏电价为0.5006元/千瓦时;一般工商业每千瓦时降低4.12分,降价后一般工商业不满1千伏电价为0.7368元/千瓦时;农业生产每千瓦时降低1.58分,降价后农业生产电价为0.5303元/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每千瓦时降低0.39分,降价后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为0.5961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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