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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9〕64号

阅读次数:1225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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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对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毛镜威(市市场监管局参照副科级层次管理干部)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耀添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毛镜威同志兼任。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食安办提出,按程序报市食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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