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府办文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梅州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以来第2018023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兴市府办函〔2018〕2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28
[字体:  ]

C类)

梅州市水务局:

我市对梅州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提案《关于梅江河兴宁段除险加固工程的提案》(第20180235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高度重视《关于梅江河兴宁段除险加固工程的提案》(第20180235号)的会办工作,2018418日由水务局何群辉局长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水口镇党委书记黄志勇等同志到梅江河兴宁段进行了实地调研。

梅江河兴宁段全长14.7km,属韩江主流,由于涉及面广、工程投资大,只能分期进行治理。20144月,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由梅州市统一委托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其中兴宁段列入6.3km(范围上起水口镇水口大桥上游右岸约1700m处,下至小丰堤段),审查估算3675万元。该工程已由省水利厅水利水电技术中心进行了技术审查并由梅州市发改局上报省发改委,至目前省发改委未出具批复意见,经梅州市发改局跟踪协调,省发改委提出如下意见:目前这类项目没有省级补助,中央补助占不到总投资的20%,剩余资金需由地方自筹。如果地方有财力实施,请地方政府出具愿意自筹资金的函,省发改委即可出具批复意见

鉴于工程的复杂性和我市目前的财政情况,暂不能对其进行治理。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利用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战略和中央苏区发展政策条件,积极向上级争取提高项目资金补助比例,以便该工程早日实施,发挥工程效益。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8

(联系人:肖斌,联系电话:3338188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