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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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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调整部分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9〕74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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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相关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如下:

  一、洪国华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袁勇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蓝  蓝(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成      员: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何永添(市政府办公室)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李文辉(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二)兴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三)兴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钟家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袁  亮(市残联理事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顺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62832。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四)兴宁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启东(市信访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

  (五)兴宁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心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

  (六)兴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推进全市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各项工作,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七)兴宁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耕地提质改造立项和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市自然资源局钟伟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八)兴宁市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定权(市纪委常委)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伟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609。

  (九)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坚同志兼任。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十)兴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温会权(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坚同志兼任。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股室1—2名骨干担任,负责本单位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动沟通反馈机制的有关工作。

  (十一)兴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

  (十二)兴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召集人: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小锋(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赖超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吴  良(中国人保财险兴宁支公司总经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大队,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向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胜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应参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镇长(主任)、局长为第一召集人,负责本辖区和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十三)兴宁市城区(西区)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廖裕导(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市城区(西区)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宁江河道堤防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李坤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3337755。

  (十四)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李小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坤明同志兼任。

  (十五)兴宁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三楼水保股,联系电话:3390090。

  (十六)兴宁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心(市自然资源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春雄(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新利(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兴宁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曾宪尧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十七)兴宁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何志平(市委副书记)

  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学宏(团市委副书记)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和平(兴宁火车站站长)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3311955。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十八)兴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自立(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浩灵同志兼任。

  (十九)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奎宏(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薛  冰(市委机要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蒋  红(市保密局局长)

  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伟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辉、许振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二十)兴宁市绿化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思东(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廖柏辉同志担任。

  二、徐甦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节能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市节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二)兴宁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罗建军(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育权(市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王永杰(市公安局教导员)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淦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郭政伟(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立权(市税务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廖彦辉(市打私办负责人)

  卢思宏(中石化兴宁公司党支部书记)

  王贵瑜(中石油兴宁公司经理)

  刘晓东(中海油兴宁分公司经理)

  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三)兴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秋琼(市委编办副主任)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思彬(农发行兴宁市支行副行长)

  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承担,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四)兴宁市减灾委员会。

  主  任: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淦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丘  炜(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伟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潘伟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  冲(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和平(兴宁火车站站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淦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311916。市减灾委员会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并刻制印章。

  (五)兴宁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罗建军(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翁苑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钟学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冲(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廖汉新(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少泽(武警兴宁中队中队长)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饶利霞(人民保险公司兴宁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东录(人寿保险公司兴宁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练伟强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3332182。

  (六)兴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  文(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天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思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文胜(市税务局副局长)

  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叶云星同志兼任。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朱志勇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启东(市信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

  (二)兴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清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清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302。

  (三)兴宁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伟崇同志兼任。

  (四)兴宁市矿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锦添(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练伟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矿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615。

  四、陈日新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刘秋琼(市委编办副主任)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满红(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张新金(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剑伟(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袁素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炜(市信访局副局长)

  罗龙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练丹庭(市社保局支委委员)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周进军(国家统计局兴宁调查队副队长)

  何坤文(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向东(中国人民银行兴宁市支行纪检组组长)

  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兴宁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超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练伟强(市应急管理局)、罗文(市科工商务局)、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传真:0753—3298321,电子邮箱:xnszcb@163.com)。

  (三)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罗  静(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龙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宁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远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陈洁红(市总工会副主席)

  罗学宏(团市委副书记)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曾月辉同志兼任,市卫生健康局刘小辉、温万敏同志担任副主任,联系电话:3337636。

  五、罗丽平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温振秋(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任文(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永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何坤文(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  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  恒(市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永辉同志兼任。

  (二)兴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主  任: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罗小锋(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委  员:肖浩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石思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思汉(市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素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尚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刘  恒(市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李满红(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洪彬(市医保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邓彦萍(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兴无(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黄育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陈洁红(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  思(市残联副理事长)

  温国红(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李海霞同志担任,联系电话:3389850。

  (三)兴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袁  亮(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洪彬(市医保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尚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刘思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春苑(市审计局工会主席)

  林平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益平(市税务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  思(市残联副理事长)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秘书长:袁  亮(兼)

  兴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市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曾维添同志兼任。

  六、练胜红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丘怀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伟礼(兴田街道党工委委员)

  曾迪华(福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苑红(宁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小芳(龙田镇党委委员)

  李标明(永和镇党委委员)

  李子红(宁中镇党委委员)

  邹建辉(新陂镇党委委员)

  苏  华(合水镇党委委员)

  刘俊锋(坭陂镇党委委员)

  钟俏锋(刁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映香(叶塘镇副镇长)

  张颂波(石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  莉(大坪镇党委委员)

  张  科(黄陂镇党委委员)

  曾铭辉(径南镇人大主席)

  曾碧辉(罗岗镇宣传委员)

  彭文苑(新圩镇党委委员)

  李伟斌(罗浮镇人大主席)

  陈静娴(水口镇党委委员)

  陈志强(黄槐镇党委委员)

  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刘锡方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罗建忠、龚广标、刘焕钦、刘健永、罗国才、廖坚飞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余思文、张军扬同志,市民政局李宇峰、陈秋艳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钟延彬、钟伟平同志组成。

  (二)兴宁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肖浩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德斌(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郭政伟(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跃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兴宁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国平(市委编办副科级干部)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局副局长)

  夏柳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兴宁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潘雄波(市委政法委维稳工作室主任)

  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罗洪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罗小忠(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新旺(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丘  炜(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陈志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饶幸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新金(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金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思东(市法院副院长)

  赖建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森浩(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副行长)

  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人:刘秋强,联系电话(传真):3329633。

  七、潘启东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小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苍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志杰(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何少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张振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张  云(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陈园园(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市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志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振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结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志高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88247。

  (三)兴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林国云(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何洪伟(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罗  平(刁坊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

  (四)兴宁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总召集人: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  心(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天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卓建丰(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

  (五)兴宁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赖超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温万敏(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  利(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刘  渊(大坪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成员由庄创明、陈天来、张玲和刘宇珍等同志组成。

  (六)兴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凌万明(兴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苑红(宁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艳琼(福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钟丰粦(罗浮镇党委委员)

  袁庆豪(罗岗镇党委委员)

  石碧锋(大坪镇人大主席)

  黄平忠(黄槐镇党委委员)

  温聪兴(黄陂镇党委委员)

  王  忠(叶塘镇副镇长)

  戴胜安(新陂镇副镇长)

  苏剑辉(合水镇副镇长)

  罗亮宏(龙田镇党委委员)

  黄国青(石马镇党委委员)

  赖淼龙(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辉红(永和镇副镇长)

  黄任辉(径南镇副镇长)

  谢振波(坭陂镇党委委员)

  曾繁清(新圩镇党委委员)

  陈海方(水口镇党委委员)

  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集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廖伟坤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88247。

  (七)兴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饶利霞(人民保险兴宁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由张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

  (八)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

  主  任: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肖浩文(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张  炜(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清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钟学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玉芳(市妇联副主席)

  高小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股长)

  卢晓波(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何忠平(村级经济联合社代表)

  陈伟明(农民代表)

  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巨文同志兼任,钟学文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小霞、范敏、罗双辉等同志组成,办公电话:3381841。

  (九)兴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

  总指挥: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廖春芳(市司法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新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锦添(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云辉(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永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张国旋(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汤怀裕(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罗妙元(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曾怀宗(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松(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曾宪禹同志兼任。

  八、上述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继任者接替,并由成员单位及时书面报告协调机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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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调整部分协调机构组成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9〕74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1-2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相关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等协调机构的组成人员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如下:

  一、洪国华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袁勇华(市委常委、市委统战部部长)

  蓝  蓝(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  组  长: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成      员: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何永添(市政府办公室)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李文辉(市烟草专卖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小海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工业发展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二)兴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财政局承担。

  (三)兴宁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钟家平(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袁  亮(市残联理事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李顺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62832。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四)兴宁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启东(市信访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市“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

  (五)兴宁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心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

  (六)兴宁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领导推进全市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各项工作,协调试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七)兴宁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耕地提质改造立项和开发补充水田项目立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设计、工程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市自然资源局钟伟崇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市耕地提质改造和开发补充水田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八)兴宁市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  组  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罗定权(市纪委常委)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马志源(市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整治违法违规用地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伟崇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609。

  (九)兴宁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

  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刘坚同志兼任。市环境综合治理与修复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十)兴宁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温会权(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日常工作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坚同志兼任。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的相关业务股室1—2名骨干担任,负责本单位落实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联动沟通反馈机制的有关工作。

  (十一)兴宁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组织抓好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和考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

  (十二)兴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召集人: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忠(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建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罗小锋(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范伟华(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赖超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吴  良(中国人保财险兴宁支公司总经理)

  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公安交警大队,具体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向东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胜涛同志兼任。联席会议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

  各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应参照建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镇长(主任)、局长为第一召集人,负责本辖区和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十三)兴宁市城区(西区)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廖裕导(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市城区(西区)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宁江河道堤防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李坤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3337755。

  (十四)兴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李小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坤明同志兼任。

  (十五)兴宁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务局三楼水保股,联系电话:3390090。

  (十六)兴宁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  心(市自然资源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春雄(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李新利(市供销联社副主任)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兴宁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曾宪尧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十七)兴宁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何志平(市委副书记)

  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学宏(团市委副书记)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和平(兴宁火车站站长)

  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3311955。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

  (十八)兴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曾招强(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自立(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朱春强(市自来水总公司总经理)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部署推进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协调机制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浩灵同志兼任。

  (十九)兴宁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彭伟洪(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智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顺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广青(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奎宏(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薛  冰(市委机要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伍海波(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钟剑波(市审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许振波(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蒋  红(市保密局局长)

  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彭伟洪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辉、许振波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市“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二十)兴宁市绿化委员会。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陈思东(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绿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廖柏辉同志担任。

  二、徐甦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节能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成  员: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陈寿亮(人民银行兴宁支行行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市节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二)兴宁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罗建军(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育权(市市场监管局副主任科员)

  王永杰(市公安局教导员)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张淦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  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郭政伟(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黄立权(市税务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廖彦辉(市打私办负责人)

  卢思宏(中石化兴宁公司党支部书记)

  王贵瑜(中石油兴宁公司经理)

  刘晓东(中海油兴宁分公司经理)

  市成品油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展改革局。

  (三)兴宁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秋琼(市委编办副主任)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王思彬(农发行兴宁市支行副行长)

  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迎检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承担,不刻印章,不正式行文,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四)兴宁市减灾委员会。

  主  任: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淦清(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丘  炜(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伟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潘伟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李  冲(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和平(兴宁火车站站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市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淦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311916。市减灾委员会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并刻制印章。

  (五)兴宁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庞传安(市人武部副部长)

  成  员: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罗建军(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翁苑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钟学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副主任)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  冲(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廖汉新(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罗伟华(市气象局副局长)

  杨少泽(武警兴宁中队中队长)

  李  龙(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王  建(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刘  威(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张剑文(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总经理)

  饶利霞(人民保险公司兴宁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东录(人寿保险公司兴宁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练伟强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联系电话:3332182。

  (六)兴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甦(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曾东球(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罗  文(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天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刘思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文胜(市税务局副局长)

  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叶云星同志兼任。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朱志勇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启东(市信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市建设用地审批(审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刘铭中同志兼任。

  (二)兴宁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毅光(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清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清辉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302。

  (三)兴宁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钟伟崇同志兼任。

  (四)兴宁市矿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志勇(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罗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黄锦添(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练伟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市矿业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张俊杰同志兼任,联系电话:3238615。

  四、陈日新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刘秋琼(市委编办副主任)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李满红(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张新金(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剑伟(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袁素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炜(市信访局副局长)

  罗龙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练丹庭(市社保局支委委员)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周进军(国家统计局兴宁调查队副队长)

  何坤文(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向东(中国人民银行兴宁市支行纪检组组长)

  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兴宁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尚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曾勇威(市公路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陈志标(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各镇人民政府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治超的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吴尚华同志兼任,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练伟强(市应急管理局)、罗文(市科工商务局)、马平平(市公路事务中心)、陈胜涛(市公安交警大队)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公安交警大队抽调人员组成(联系电话/传真:0753—3298321,电子邮箱:xnszcb@163.com)。

  (三)兴宁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罗  静(市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罗龙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永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宁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远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陈洁红(市总工会副主席)

  罗学宏(团市委副书记)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曾月辉同志兼任,市卫生健康局刘小辉、温万敏同志担任副主任,联系电话:3337636。

  五、罗丽平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

  召集人: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欧阳秋茹(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成    员: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温振秋(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任文(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陈永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何坤文(市税务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陈  京(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  恒(市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市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永辉同志兼任。

  (二)兴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主  任: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范湘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罗小锋(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委  员:肖浩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石思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刘思汉(市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袁素文(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尚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刘  恒(市广播电视台工会主席)

  李满红(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洪彬(市医保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邓彦萍(市水务局党组成员)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兴无(市林业局党组成员)

  黄育健(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陈洁红(市总工会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  思(市残联副理事长)

  温国红(市关工委办公室主任)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妇联,办公室主任由李海霞同志担任,联系电话:3389850。

  (三)兴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

  主  任: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  辉(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外事局局长)

  袁  亮(市残联理事长)

  成  员: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钟洪彬(市医保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彭尚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刘思佳(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春苑(市审计局工会主席)

  林平平(市广播电视台党组成员)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益平(市税务局副局长)

  蒋泉桢(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陈小良(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杨  文(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

  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

  曾  思(市残联副理事长)

  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

  秘书长:袁  亮(兼)

  兴宁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市残疾人康复事业的具体工作,办公室地点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曾维添同志兼任。

  六、练胜红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丘怀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陈伟礼(兴田街道党工委委员)

  曾迪华(福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苑红(宁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小芳(龙田镇党委委员)

  李标明(永和镇党委委员)

  李子红(宁中镇党委委员)

  邹建辉(新陂镇党委委员)

  苏  华(合水镇党委委员)

  刘俊锋(坭陂镇党委委员)

  钟俏锋(刁坊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映香(叶塘镇副镇长)

  张颂波(石马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林  莉(大坪镇党委委员)

  张  科(黄陂镇党委委员)

  曾铭辉(径南镇人大主席)

  曾碧辉(罗岗镇宣传委员)

  彭文苑(新圩镇党委委员)

  李伟斌(罗浮镇人大主席)

  陈静娴(水口镇党委委员)

  陈志强(黄槐镇党委委员)

  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办公室主任由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股刘锡方同志担任。工作人员由市教育局罗建忠、龚广标、刘焕钦、刘健永、罗国才、廖坚飞同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余思文、张军扬同志,市民政局李宇峰、陈秋艳同志,市市场监管局钟延彬、钟伟平同志组成。

  (二)兴宁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

  总召集人: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肖浩文(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刘德斌(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郭政伟(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跃东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组成。市清理整治无证学前教育机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派一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

  (三)兴宁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刘国平(市委编办副科级干部)

  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局副局长)

  夏柳辉(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曾  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兴宁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潘雄波(市委政法委维稳工作室主任)

  彭晓明(市社科联主席)

  罗洪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罗小忠(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新旺(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

  刘伟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丘  炜(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陈志彬(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饶幸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新金(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金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张思东(市法院副院长)

  赖建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森浩(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副行长)

  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人:刘秋强,联系电话(传真):3329633。

  七、潘启东同志兼任组长(主任、总指挥、第一召集人)的协调机构

  (一)兴宁市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小文(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苍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志杰(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

  何少新(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

  张振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股长)

  张  云(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股长)

  陈园园(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股副股长)

  市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志高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张振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结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兴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罗敬良(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叶云星(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李  聪(市水务局总工程师)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伟崇(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志高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88247。

  (三)兴宁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学伟(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林国云(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何洪伟(市司法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铭中(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旭彪(市税务局局长)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刘  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李坤明(市水务局局长)

  黄耀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治勇(兴宁供电局局长)

  张向东(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刘  渊(大坪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罗  平(刁坊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

  (四)兴宁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总召集人: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钟韬良(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庆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刘  心(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天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卓建丰(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市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

  (五)兴宁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月辉(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赖超华(市水务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温万敏(市疾病控制中心主任)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陈  利(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冯龙涛(市金融工作局负责人)

  陈媛媛(新陂镇镇长)

  万耀明(叶塘镇镇长)

  曾秋勇(径南镇党委书记)

  刘  渊(大坪镇镇长)

  陈凯平(罗浮镇镇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刘超华(龙田镇镇长)

  卢志煌(石马镇镇长)

  陈  静(合水镇镇长)

  袁作胜(黄陂镇镇长)

  罗  平(刁坊镇镇长)

  罗  超(新圩镇镇长)

  蓝  彬(黄槐镇镇长)

  曾  波(永和镇镇长)

  彭燕妮(宁中镇镇长)

  欧阳晓波(罗岗镇镇长)

  陈君辉(坭陂镇镇长)

  杨秋阳(兴田街道办事处主任)

  何  为(宁新街道办事处主任)

  童东平(福兴街道办事处主任)

  市防控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钟韬良同志兼任,成员由庄创明、陈天来、张玲和刘宇珍等同志组成。

  (六)兴宁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陈思忠(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廖伟坤(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凌万明(兴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苑红(宁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艳琼(福兴街道党工委委员)

  钟丰粦(罗浮镇党委委员)

  袁庆豪(罗岗镇党委委员)

  石碧锋(大坪镇人大主席)

  黄平忠(黄槐镇党委委员)

  温聪兴(黄陂镇党委委员)

  王  忠(叶塘镇副镇长)

  戴胜安(新陂镇副镇长)

  苏剑辉(合水镇副镇长)

  罗亮宏(龙田镇党委委员)

  黄国青(石马镇党委委员)

  赖淼龙(宁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罗辉红(永和镇副镇长)

  黄任辉(径南镇副镇长)

  谢振波(坭陂镇党委委员)

  曾繁清(新圩镇党委委员)

  陈海方(水口镇党委委员)

  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集体工作,办公室主任廖伟坤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3388247。

  (七)兴宁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彦云(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丘碧华(市税务局副局长)

  饶利霞(人民保险兴宁支公司总经理助理)

  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由张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农业农村局抽调人员组成。

  (八)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

  主  任: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肖浩文(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曾巨文(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委  员:张  炜(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清辉(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钟学文(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玉芳(市妇联副主席)

  高小霞(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股长)

  卢晓波(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何忠平(村级经济联合社代表)

  陈伟明(农民代表)

  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巨文同志兼任,钟学文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高小霞、范敏、罗双辉等同志组成,办公电话:3381841。

  (九)兴宁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

  总指挥:潘启东(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罗  滔(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

  曾宪禹(市林业局副局长)

  成    员: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小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廖春芳(市司法局副局长)

  曾  然(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曾新胜(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锦添(市水务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云辉(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永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张达洄(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张国旋(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汤怀裕(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罗妙元(中国电信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曾怀宗(中国移动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东松(中国联通兴宁分公司副总经理)

  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曾宪禹同志兼任。

  八、上述协调机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继任者接替,并由成员单位及时书面报告协调机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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