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我市职业病防控制和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兴宁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置重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研究、防治技术研发、科技进步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为副召集人,联席会议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的1名分管同志组成,成员单位1名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 召 集 人: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石战宇(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钟月才(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张东文(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党委办主任) 饶杏超(市民政局副局长) 杨 军(市司法局副局长) 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 罗龙章(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俊杰(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远强(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周振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谢志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郭国栋(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罗小锋(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黄建辉(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宁平(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彭尚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罗春雄(市医保局副局长) 钟胜章(市总工会副主席) 三、联席工作机制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