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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1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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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2日     


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部门职责

  2.2各镇(街道)红火蚁应急防控

  2.3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监测

  3.2预防

  3.3红火蚁灾害等级划分

  3.4报告

  3.5预警级别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

  4.4信息发布

  4.5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与评估

  5.3征用补偿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经费保障

  6.3物资保障

  6.4技术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7.2预案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解释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红火蚁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红火蚁危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农〔2013〕4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5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火蚁危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总体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红火蚁危害。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红火蚁危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要确保公众健康、农业生产、环境生态以及贸易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红火蚁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分级负责,属地实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红火蚁应急防控实行市、镇二级负责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协作,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1.4.3依法行政,控制源头

  加强检验检疫,开展风险评估,加大预警和防控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措施,有效阻截红火蚁入侵和传播蔓延。

  1.4.4预防为主,科学处置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处置。对红火蚁突发事件要依法科学处置,组织开展专业化防治,广泛发动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全市红火蚁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进红火蚁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2.1 部门职责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

  (1)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稳妥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红火蚁疫情暴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及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红火蚁的鉴定、监测;制定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宣传资料编写和防控效果的评估、验收;参与组织红火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4)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红火蚁防控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和村庄等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道红火蚁监测及防控工作;为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7)市水务局:负责堤坝、河道、水闸、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8)市林业局:负责加强木本植物和林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以及山地、林地、名贵树木种植点、各花木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红火蚁疫情的监测及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9)市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红火蚁防控技术科技攻关,为科学防控红火蚁提供技术保障。

  (10)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开展宣传科普教育,指导学生及教育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指导公共体育运动场所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督促旅游景区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指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1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叮蜇致伤危重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红火蚁叮蜇伤人病例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开展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及其他民政设施范围内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

  (1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绿化区域(包括市政园林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绿化道、广场、公园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等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15)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国道、省道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控;为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16)市发展改革局:支持红火蚁监测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红火蚁防控物资市场价格。

  (17)市公安局:参与处置红火蚁疫情有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8)市气象局:为红火蚁统一防控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9)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负责对与红火蚁有关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快递、邮件等寄送物资的查验。

  (20)市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2.2 各镇(街道)红火蚁应急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农业部门、林业部门配合镇政府(街道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2.3 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

  市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兴宁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为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红火蚁防控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必要时参与监测、预警、响应、善后处置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监测

  市农业农村局为红火蚁监测预警的实施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规范开展红火蚁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红火蚁报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对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预测预报红火蚁发生发展趋势。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红火蚁或红火蚁暴发等情况,应立即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疑似红火蚁样本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3.2预防

  3.2.1风险分析

  按照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评估红火蚁入侵危害的风险等级水平,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2.2检疫阻截

  随草皮、花卉苗木等寄主植物的调运是红火蚁传播扩散的主要途径,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大阻截防控力度,防止红火蚁随贸易交流传播蔓延。

  3.2.3执法监管

  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派出工作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红火蚁检疫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3红火蚁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红火蚁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传播速度和造成的损失等,将红火蚁灾害划分为一级危害、二级危害两级。

  二级危害:1个镇、街道有2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或者在1个镇、街道有1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程度严重的。

  一级危害:2个或2个以上镇、街道发生红火蚁危害;1个或1个以上镇、街道多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严重的。

  出现以上一至二级程度危害时,启动本预案。

  3.4报告

  3.4.1疫情快报

  疑似红火蚁发生镇、街道的农业部门在12小时内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将采集到的蚂蚁标本送到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由省植物检疫机构的专门科研机构监定。

  经鉴定核实,确认红火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为首次发现,或暴发,或经确认已经扑灭又再次发生的,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在1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梅州市植物检疫站并上报至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疫情快报按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4.2预警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红火蚁监测预报和风险分析结果,经组织红火蚁防控专家组研究评估后,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3.5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对应红火蚁灾害等级分为一级危害、二级危害两级。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红火蚁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镇、街道的农业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发生面积、危害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市政府要建立红火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梅州市政府报送红火蚁突发事件信息。

  4.2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红火蚁发生的镇、街道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做出快速反应,先行组织落实应急处置和防控措施,降低危害,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4.3应急响应

  红火蚁突发事件发生后,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主导、属地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由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防控工作,各职责部门密切协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1)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部署。

  (2)立即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镇、街道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事件第一线调查和指导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

  (3)立即组建红火蚁防控专业队,调拨防控红火蚁专用药剂,依法科学防治,快速遏制疫情蔓延危害。

  (4)对红火蚁发生地严格落实检疫封锁防控措施,严格检疫,切断红火蚁传播蔓延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派人参加当地木材检查站,红火蚁危害情况特别严重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可在发生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

  (5)出现红火蚁叮蜇伤人导致危重病情时,立即派出医疗救护小组开展医疗救护。

  (6)市、镇(街道)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

  (7)及时组织开展红火蚁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防控技术水平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

  (8)市、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应急防控信息畅通、及时,资源共享。

  (9)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并按要求续报有关情况。

  4.3.1二级响应

  各镇、街道迅速组织协调各村(居委)及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安排落实资金、人员、物资,组织防控工作,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对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查清全市红火蚁发生情况;市人民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和镇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4.3.2一级响应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及市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并由市政府报梅州市人民政府。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市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召开会议,各镇、街道及市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迅速组织对本市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农业农村行政及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市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4.3.3扩大应急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红火蚁危害,应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扩大应急,全力控制红火蚁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4信息发布

  红火蚁应急防控启动后,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

  4.5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经过应急处置行动后,红火蚁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发生区总体红火蚁发生程度控制在二级以下,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组织评估和专家咨询,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监测预报,做好职能范围内红火蚁的持续防控工作,避免红火蚁突发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积极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生产的技术指导。

  5.2调查与评估

  红火蚁应急防控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原因、应急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防控效果、灾害损失等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相应档案。调查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和上一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5.3征用补偿

  因红火蚁应急防控需要依法征用的群众财物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返还;财物在征用时毁损或灭失的,应依照法规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政府要组建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植物检疫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红火蚁应急防控队伍,各镇、街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发生红火蚁的镇或街道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建灭蚁专业队,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市红火蚁防控提供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保障。

  6.2经费保障

  市、镇(街道)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商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经费使用计划,确保红火蚁应急防控经费及时到位,保障应急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6.3物资保障

  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和调拨使用制度,由相关部门每年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红火蚁防控专用药剂,确保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供应。

  6.4技术保障

  科技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支持红火蚁等重大有害生物的防控技术研究,为持续有效控制红火蚁提供技术支撑。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红火蚁等重大有害生物的危害和防控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对红火蚁危害的防范意识。

  7.2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控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我市对红火蚁等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的应急处置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

  表示数量的“以上”和“以下”,本预案中除有明确说明外,均包含基数在内。

  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英文缩写。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制订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13〕12号)同时废止。


  附件: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附件


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为确保调查和监测红火蚁疫情,根据该虫的形态学和发生危害特性,制定本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一、调查监测的范围和时间

  (一)红火蚁发生区。

  红火蚁发生区应在每年4-5月和9-10月各调查1次,以掌握红火蚁发生,分布动态。

  (二)红火蚁监测区。

  以红火蚁发生区为中心分别向外延伸8km为监测区。其中,4km区域内每年4-5月或9-10月调查1次,4-8km区域每年随机选择三分之一区域调查1次。

  (三)其他区域。

  红火蚁发生区、监测区以外的区域应在每年3-10月进行红火蚁疫情普查,主要调查高风险的场所、可能的传入途径等。

  二、调查监测方法

  (一)询问调查。

  采取询问的方法向当地机构、居民调查了解红火蚁发生、为害情况,分析、获取蚁害的传播扩散情况及其来源。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行政村询问调查30人以上。对可疑发生区应迅速进行深入调查。

  (二)目测调查。

  1.调查地点。

  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田埂、靠近水源的地方、堤坝、路边、村道、草坪、绿地以及房屋墙角、庭院附近的垃圾堆、公园、学校等场所。

  2.调查方法。

  每行政村或社区每类型调查地块不少于10个,每点调查面积大于50㎡,调查点要有代表性,覆盖整个村或社区。观察有无蚁丘或沙堆状的蚁巢,记录蚁丘或蚁巢的发生区域、发生范围、发生密度及其直径和高度,并拨开蚁巢表面,观察蚂蚁是否迅速出巢和表现出很强的攻击行为。采集蚂蚁标本供鉴定,在确定为红火蚁后应进行全面调查,记录蚁巢数量并折算为每100㎡蚁巢数量。

  (三)诱集监测。

  1.诱饵制作。

  用火腿肠作为诱饵。将火腿肠切成厚度约0.5cm左右的薄片,放入专用的塑料诱瓶中,并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诱集,注意使用火腿肠要新鲜。

  2.诱瓶的放置。

  诱瓶的放置要覆盖整个村庄或社区,每个村庄或社区每类型场所设置3-5监测点。每100㎡放置1个诱瓶,随机放置5个以上。对于条状的区域(如绿化带)则每10m左右放置1个诱瓶。注意选择有蚂蚁活动的地方放置诱瓶。

  3.监测方法。

  应选择在气温为20-32°C时间段进行调查。将诱瓶放置于地面30分钟后收集蚂蚁。调查时地面要干燥。

  三、样本采集与送检

  在调查过程中,如有新地点发现疑似红火蚁,应采集50头以上蚂蚁,置于小塑料瓶中,加入70%酒精后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要注明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单位、采集人。将样本送至植物检疫部门鉴定。

  四、红火蚁鉴别特征

  (一)形态特征。

  红火蚁小型工蚁(工蚁)体长2.5-4.0mm。头、胸、触角及各足均棕红色,腹部常棕褐色,腹节间色略淡,腹部第2、3 节腹背面中央常具有近圆形的淡色斑纹。

  前胸背板前端隆起,前、中胸背板的节间缝不明显;中、后胸背板的节间缝则明显,胸腹连接处有两个结节,第1结节呈扁锥状,第2结节呈圆锥状。腹部卵圆形,可见4节,腹部末端有螯刺伸出。

  大型工蚁(兵蚁)体长6-7mm。形态与小型工蚁相似,体桔红色,腹部背板色略深,上颚发达,黑褐色,体表略有光泽,体毛较短小,螯刺常不外露。

  (二)蚁巢特征。

  红火蚁为完全地栖型蚁巢的蚂蚁种类,成熟蚁巢是以土壤堆成的高10-30cm,直径30-50cm的蚁丘。新形成的蚁巢则在4-9个月后出现明显小土丘状的蚁丘。当蚁巢受到干扰时,红火蚁会迅速出巢攻击入侵者。在野外,可根据蚁丘的特点和红火蚁的攻击特性,作为迅速判断是否为红火蚁的方法之一。

  (三)为害特征。

  红火蚁主要以螯针叮刺和口器咬伤危害植物、动物、人体。人体被其叮蜇后会有火灼伤般疼痛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8-24小时后叮蜇处化脓形成脓疱。如遭受大量红火蚁叮蜇,部分人除立即产生破坏性的伤害与剧痛外,毒液中的毒蛋白往往造成攻击者产生过敏而有休克死亡的危险,若脓疱破掉,则容易引起二次感染。

  五、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

  关于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23626—2009),1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个-0.1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头以下;2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11个-0.5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1头-100头;3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0.51个-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00.1头-150头;4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1.1个-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50.1头-300头;5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大于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301头以上。

  六、红火蚁调查监测结果处理

  调查样本经鉴定确认为红火蚁后,需用GPS仪定位发生点的地理位置,确定发生面积及发生级别,并尽快将发生情况逐级上报。发生地植检部门要及时与有关专家联系,采取科学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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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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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部门职责

  2.2各镇(街道)红火蚁应急防控

  2.3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监测

  3.2预防

  3.3红火蚁灾害等级划分

  3.4报告

  3.5预警级别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4.2先期处置

  4.3应急响应

  4.4信息发布

  4.5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与评估

  5.3征用补偿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经费保障

  6.3物资保障

  6.4技术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7.2预案演练

  8附则

  8.1名词术语

  8.2预案解释

  8.3实施时间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红火蚁突发事件应急防控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红火蚁危害的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失,确保全市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植物检疫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以及农业部《关于印发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农〔2013〕4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梅市府办〔2012〕58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红火蚁危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按照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总体原则,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红火蚁危害。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在红火蚁危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中,要确保公众健康、农业生产、环境生态以及贸易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红火蚁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1.4.2分级负责,属地实施

  根据突发事件的级别,红火蚁应急防控实行市、镇二级负责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密切协作,落实属地防控责任。

  1.4.3依法行政,控制源头

  加强检验检疫,开展风险评估,加大预警和防控力度,强化源头监管措施,有效阻截红火蚁入侵和传播蔓延。

  1.4.4预防为主,科学处置

  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加强监测和预警预报,对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行动、早处置。对红火蚁突发事件要依法科学处置,组织开展专业化防治,广泛发动群防群控。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集中统一指挥全市红火蚁疫情的防控和应急处置等工作;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推进红火蚁疫情的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和统防统治。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2.1 部门职责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红火蚁的防控工作:

  (1)市委宣传部:指导协调新闻媒体稳妥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指导红火蚁疫情暴发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红火蚁疫情监测预警及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红火蚁的鉴定、监测;制定红火蚁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负责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宣传资料编写和防控效果的评估、验收;参与组织红火蚁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

  (4)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和及时拨付红火蚁防控资金,监督资金及时到位和使用。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城市建设用地、在建工地、住宅小区和村庄等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6)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乡道红火蚁监测及防控工作;为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7)市水务局:负责堤坝、河道、水闸、水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8)市林业局:负责加强木本植物和林产品的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以及山地、林地、名贵树木种植点、各花木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红火蚁疫情的监测及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

  (9)市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工业企业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负责组织红火蚁防控技术科技攻关,为科学防控红火蚁提供技术保障。

  (10)市教育局:负责学校和教育部门批准的教育培训机构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开展宣传科普教育,指导学生及教育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1)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督促指导公共体育运动场所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督促旅游景区做好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指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做好安全防护。

  (12)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红火蚁叮蜇致伤危重病人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红火蚁叮蜇伤人病例的数据统计和报送,开展红火蚁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13)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养老福利机构及其他民政设施范围内的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工作。

  (14)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市绿化区域(包括市政园林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绿化道、广场、公园等)、生活垃圾处理场所等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15)市公路事务中心:负责国道、省道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控;为红火蚁疫情应急处置所需物资的运输提供便利条件。

  (16)市发展改革局:支持红火蚁监测防控体系基础设施建设,监测红火蚁防控物资市场价格。

  (17)市公安局:参与处置红火蚁疫情有关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18)市气象局:为红火蚁统一防控提供气象信息服务。

  (19)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负责对与红火蚁有关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快递、邮件等寄送物资的查验。

  (20)市工业园管委会:负责工业园区红火蚁的监测及防控工作。

  2.2 各镇(街道)红火蚁应急防控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负责本辖区范围红火蚁的监测和防控工作。各镇(街道)农业部门、林业部门配合镇政府(街道办)做好本辖区范围内的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工作。

  2.3 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

  市农业农村部门成立兴宁市红火蚁防控专家组,为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供红火蚁防控决策咨询、工作建议和技术保障,必要时参与监测、预警、响应、善后处置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监测

  市农业农村局为红火蚁监测预警的实施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规范开展红火蚁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布红火蚁报告联系方式。市农业农村局通过对监测数据的汇总分析,及时预测预报红火蚁发生发展趋势。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疑似红火蚁或红火蚁暴发等情况,应立即向市农业农村局报告。疑似红火蚁样本由省级植物检疫机构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

  3.2预防

  3.2.1风险分析

  按照FAO《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准则》开展有害生物风险分析,评估红火蚁入侵危害的风险等级水平,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2.2检疫阻截

  随草皮、花卉苗木等寄主植物的调运是红火蚁传播扩散的主要途径,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加大阻截防控力度,防止红火蚁随贸易交流传播蔓延。

  3.2.3执法监管

  市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定期派出工作组,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红火蚁检疫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3红火蚁灾害等级划分

  根据红火蚁的发生范围、危害程度、传播速度和造成的损失等,将红火蚁灾害划分为一级危害、二级危害两级。

  二级危害:1个镇、街道有2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或者在1个镇、街道有1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程度严重的。

  一级危害:2个或2个以上镇、街道发生红火蚁危害;1个或1个以上镇、街道多个村发生红火蚁危害严重的。

  出现以上一至二级程度危害时,启动本预案。

  3.4报告

  3.4.1疫情快报

  疑似红火蚁发生镇、街道的农业部门在12小时内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并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将采集到的蚂蚁标本送到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由省植物检疫机构的专门科研机构监定。

  经鉴定核实,确认红火蚁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为首次发现,或暴发,或经确认已经扑灭又再次发生的,市农业农村局应当在12小时内上报市人民政府和梅州市植物检疫站并上报至省级植物检疫机构。疫情快报按农业农村部《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3.4.2预警报告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红火蚁监测预报和风险分析结果,经组织红火蚁防控专家组研究评估后,及时将预警信息报告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启动、变更和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

  3.5预警级别

  预警级别对应红火蚁灾害等级分为一级危害、二级危害两级。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红火蚁突发事件发生时,各镇、街道的农业部门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发生面积、危害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和已采取的措施等。市政府要建立红火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梅州市政府报送红火蚁突发事件信息。

  4.2先期处置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红火蚁发生的镇、街道在按规定报告的同时,必须做出快速反应,先行组织落实应急处置和防控措施,降低危害,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4.3应急响应

  红火蚁突发事件发生后,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政府主导、属地实施、分级负责的原则,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由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防控工作,各职责部门密切协作,落实应急防控措施:

  (1)及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做出决策部署。

  (2)立即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镇、街道派出专业技术人员赴事件第一线调查和指导红火蚁应急防控工作。

  (3)立即组建红火蚁防控专业队,调拨防控红火蚁专用药剂,依法科学防治,快速遏制疫情蔓延危害。

  (4)对红火蚁发生地严格落实检疫封锁防控措施,严格检疫,切断红火蚁传播蔓延渠道。市农业农村局可以派人参加当地木材检查站,红火蚁危害情况特别严重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可在发生区周边主要交通要道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

  (5)出现红火蚁叮蜇伤人导致危重病情时,立即派出医疗救护小组开展医疗救护。

  (6)市、镇(街道)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

  (7)及时组织开展红火蚁防控知识宣传培训,提高基层技术人员防控技术水平和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发动群众群防群控。

  (8)市、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应急防控信息畅通、及时,资源共享。

  (9)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并按要求续报有关情况。

  4.3.1二级响应

  各镇、街道迅速组织协调各村(居委)及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迅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安排落实资金、人员、物资,组织防控工作,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市人民政府。

  各镇、街道要迅速组织对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加强督促指导,并组织查清全市红火蚁发生情况;市人民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和镇级人民政府的请求,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4.3.2一级响应

  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迅速组织协调各镇、街道及市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并由市政府报梅州市人民政府。召集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科工商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中国邮政兴宁分公司、市工业园管委会等部门召开会议,各镇、街道及市相关部门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要迅速组织对本市红火蚁发生情况进行全面调查评估,制定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农业农村行政及技术人员采取防控措施,并及时将红火蚁发生情况、防控工作方案及其执行情况报梅州市农业农村局;市级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做好红火蚁防控工作;市政府根据红火蚁危害严重程度在技术、人员、物资、资金等方面对发生红火蚁地区给予紧急援助支持。

  4.3.3扩大应急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后,仍不能有效控制红火蚁危害,应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扩大应急,全力控制红火蚁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4信息发布

  红火蚁应急防控启动后,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按新闻发布的相关规定通过权威媒体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

  4.5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经过应急处置行动后,红火蚁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发生区总体红火蚁发生程度控制在二级以下,市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防控指挥部通过组织评估和专家咨询,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批准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逐级上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市、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监测预报,做好职能范围内红火蚁的持续防控工作,避免红火蚁突发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积极组织做好灾后重建和生产的技术指导。

  5.2调查与评估

  红火蚁应急防控结束后,市农业农村局应及时对灾害发生的原因、应急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防控效果、灾害损失等进行跟踪调查、分析和评估,建立相应档案。调查评估结果报市政府和上一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5.3征用补偿

  因红火蚁应急防控需要依法征用的群众财物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及时返还;财物在征用时毁损或灭失的,应依照法规给予补偿。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政府要组建由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植物检疫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的红火蚁应急防控队伍,各镇、街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发生红火蚁的镇或街道根据防控工作需要组建灭蚁专业队,并加强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我市红火蚁防控提供高素质的应急队伍保障。

  6.2经费保障

  市、镇(街道)要把红火蚁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红火蚁防控和应急处置需要,充分做好防控物资和队伍准备。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市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商财政等有关部门提出应急经费使用计划,确保红火蚁应急防控经费及时到位,保障应急防控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6.3物资保障

  市、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和调拨使用制度,由相关部门每年采购、储备一定数量红火蚁防控专用药剂,确保红火蚁应急防控物资供应。

  6.4技术保障

  科技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大力支持红火蚁等重大有害生物的防控技术研究,为持续有效控制红火蚁提供技术支撑。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红火蚁等重大有害生物的危害和防控知识,增强社会各界对红火蚁危害的防范意识。

  7.2预案演练

  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控实战演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我市对红火蚁等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的应急处置能力。

  8附则

  8.1名词术语

  表示数量的“以上”和“以下”,本预案中除有明确说明外,均包含基数在内。

  FAO: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的英文缩写。

  8.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13年制订的《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红火蚁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兴市府办〔2013〕12号)同时废止。


  附件: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附件


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为确保调查和监测红火蚁疫情,根据该虫的形态学和发生危害特性,制定本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一、调查监测的范围和时间

  (一)红火蚁发生区。

  红火蚁发生区应在每年4-5月和9-10月各调查1次,以掌握红火蚁发生,分布动态。

  (二)红火蚁监测区。

  以红火蚁发生区为中心分别向外延伸8km为监测区。其中,4km区域内每年4-5月或9-10月调查1次,4-8km区域每年随机选择三分之一区域调查1次。

  (三)其他区域。

  红火蚁发生区、监测区以外的区域应在每年3-10月进行红火蚁疫情普查,主要调查高风险的场所、可能的传入途径等。

  二、调查监测方法

  (一)询问调查。

  采取询问的方法向当地机构、居民调查了解红火蚁发生、为害情况,分析、获取蚁害的传播扩散情况及其来源。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行政村询问调查30人以上。对可疑发生区应迅速进行深入调查。

  (二)目测调查。

  1.调查地点。

  重点调查杂草丛生的荒地、农田田埂、靠近水源的地方、堤坝、路边、村道、草坪、绿地以及房屋墙角、庭院附近的垃圾堆、公园、学校等场所。

  2.调查方法。

  每行政村或社区每类型调查地块不少于10个,每点调查面积大于50㎡,调查点要有代表性,覆盖整个村或社区。观察有无蚁丘或沙堆状的蚁巢,记录蚁丘或蚁巢的发生区域、发生范围、发生密度及其直径和高度,并拨开蚁巢表面,观察蚂蚁是否迅速出巢和表现出很强的攻击行为。采集蚂蚁标本供鉴定,在确定为红火蚁后应进行全面调查,记录蚁巢数量并折算为每100㎡蚁巢数量。

  (三)诱集监测。

  1.诱饵制作。

  用火腿肠作为诱饵。将火腿肠切成厚度约0.5cm左右的薄片,放入专用的塑料诱瓶中,并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诱集,注意使用火腿肠要新鲜。

  2.诱瓶的放置。

  诱瓶的放置要覆盖整个村庄或社区,每个村庄或社区每类型场所设置3-5监测点。每100㎡放置1个诱瓶,随机放置5个以上。对于条状的区域(如绿化带)则每10m左右放置1个诱瓶。注意选择有蚂蚁活动的地方放置诱瓶。

  3.监测方法。

  应选择在气温为20-32°C时间段进行调查。将诱瓶放置于地面30分钟后收集蚂蚁。调查时地面要干燥。

  三、样本采集与送检

  在调查过程中,如有新地点发现疑似红火蚁,应采集50头以上蚂蚁,置于小塑料瓶中,加入70%酒精后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要注明采集时间、采集地点、采集单位、采集人。将样本送至植物检疫部门鉴定。

  四、红火蚁鉴别特征

  (一)形态特征。

  红火蚁小型工蚁(工蚁)体长2.5-4.0mm。头、胸、触角及各足均棕红色,腹部常棕褐色,腹节间色略淡,腹部第2、3 节腹背面中央常具有近圆形的淡色斑纹。

  前胸背板前端隆起,前、中胸背板的节间缝不明显;中、后胸背板的节间缝则明显,胸腹连接处有两个结节,第1结节呈扁锥状,第2结节呈圆锥状。腹部卵圆形,可见4节,腹部末端有螯刺伸出。

  大型工蚁(兵蚁)体长6-7mm。形态与小型工蚁相似,体桔红色,腹部背板色略深,上颚发达,黑褐色,体表略有光泽,体毛较短小,螯刺常不外露。

  (二)蚁巢特征。

  红火蚁为完全地栖型蚁巢的蚂蚁种类,成熟蚁巢是以土壤堆成的高10-30cm,直径30-50cm的蚁丘。新形成的蚁巢则在4-9个月后出现明显小土丘状的蚁丘。当蚁巢受到干扰时,红火蚁会迅速出巢攻击入侵者。在野外,可根据蚁丘的特点和红火蚁的攻击特性,作为迅速判断是否为红火蚁的方法之一。

  (三)为害特征。

  红火蚁主要以螯针叮刺和口器咬伤危害植物、动物、人体。人体被其叮蜇后会有火灼伤般疼痛感,其后会出现如灼伤般的水泡,8-24小时后叮蜇处化脓形成脓疱。如遭受大量红火蚁叮蜇,部分人除立即产生破坏性的伤害与剧痛外,毒液中的毒蛋白往往造成攻击者产生过敏而有休克死亡的危险,若脓疱破掉,则容易引起二次感染。

  五、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

  关于红火蚁发生程度分级标准。按照《红火蚁疫情监测规程》(GB/T23626—2009),1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个-0.1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头以下;2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0.11个-0.5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20.1头-100头;3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0.51个-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00.1头-150头;4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为1.1个-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150.1头-300头;5级为平均每100㎡有效蚁巢数大于10个,或平均每监测瓶红火蚁数为301头以上。

  六、红火蚁调查监测结果处理

  调查样本经鉴定确认为红火蚁后,需用GPS仪定位发生点的地理位置,确定发生面积及发生级别,并尽快将发生情况逐级上报。发生地植检部门要及时与有关专家联系,采取科学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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