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陈思忠(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勇辉(市政府办公室) 赖建文(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伟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廖裕导(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建文同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秋吾、张小海、郭远林、张永新等同志兼任。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食安办提出,按程序报市食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