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网站支持IPV6  丨     丨   繁體  丨   RSS订阅
兴宁市人民政府
www.xingning.gov.cn
网址支持IPV6 长者助手 无障碍浏览
繁体版 RSS订阅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府办文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8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4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陈思忠(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勇辉(市政府办公室)

  赖建文(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伟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廖裕导(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建文同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秋吾、张小海、郭远林、张永新等同志兼任。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食安办提出,按程序报市食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府办文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1〕8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4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兴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洪国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主任:陈君溢(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陈思忠(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欧阳勇辉(市政府办公室)

  赖建文(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钟绍红(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刘导文(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郭远林(市教育局局长)

  张小海(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罗伟义(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群标(市民政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李顺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伟文(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兴宁分局局长)

  彭晓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邹燕锋(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陈秋吾(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浩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廖裕导(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

  张永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市场监管局,承担市食安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赖建文同志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秋吾、张小海、郭远林、张永新等同志兼任。市食安委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食安办提出,按程序报市食安委主要领导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