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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2〕21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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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4日     

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2022年实施方案

  为加强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以下简称“实验区”)建设工作,推动创建国家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1〕287号)的文件要求,在完成《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任务的基础上,按照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区域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 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责任重大的观念,增强全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积极推进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历史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焕发新生、绽放光彩。

  (二)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传承发展工程,切实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水平,努力实现“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文化生态保护体制与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统村落、古民居等的保护名录,推进非遗数据库建设;做好“竹板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做好省级传承人和市、县级项目的挖掘、调研和申报工作;做好非遗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军营、进企业等宣传以及展演、培训、辅导传承活动;发挥国家级非遗项目——竹板歌传承中心及省、市级非遗项目传习所的传承作用,继续完善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传习所、传承基地的建设;持续提升我市文物保护水平,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新路径。

  二、重点工作

  (一)积极营造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创建氛围。

  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各成员单位”)要对照《兴宁市迎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宣传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压实属地和单位责任,集中精力抓好工作落实,明确任务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全线投入,线上线下一齐发力,通过电视、报刊、公益广告、宣传栏、横幅、标语、电子屏、广告牌、新媒体等大众媒体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报道,形成常态化、持续性的宣传机制。通过宣传,使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提升我市群众参与文化生态保护意识,形成民众自觉保护非遗的浓厚氛围,共同做好兴宁市迎接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验收工作。

  (二)支持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

  1.继续健全和完善国家、省、市、县级四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体系。拟于2022年申报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市级项目、县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一批。

  2.继续大力支持非遗传承人带徒授艺,促进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充分发挥非遗技能传帮带的作用,组织指导竹板歌、杯花舞和“大声古”等3个非遗艺术团队,全年演出100场次以上,促进传统文化的交流互鉴和多样性发展。

  (三)推进非遗传承基地建设。

  1.完善提升已建成的1个非遗展示馆及4个非遗传习所(客家山歌传习所、杯花舞传习所、罗家通书传习所、马灯舞传习所),并在罗岗镇新建1个非遗传习所(客家山歌传习所)。

  2.拟新增建设2个非遗项目传习点(兴宁藤编技艺、兴宁老酒酿造技艺),并在兴城中心小学设立版画传承教学点、在兴宁市第二小学设立竹板歌传承教学点、在大坪镇中心小学设立马灯舞传承教学点,进一步完善非遗传承传习阵地设施设备建设,不断促进非遗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的开展。 

  3.加大杯花舞传承基地、版画展示及创作教学传承基地建设力度,依托古民居磐安围完善提升兴宁版画创作展示基地,结合乡村振兴建设在两镇五村(新陂镇、叶塘镇)设立十里版画长廊,在兴宁市旅游集散中心内设立版画展示体验基地。继续发挥《罗家通书》推算法、竹板歌研究会的作用,促进特色传统文化的交流传承、创新发展。

  (四)推动传统工艺振兴,不断打造壮大非遗产业。

  1.加大力度推进大坪布骆包子豆腐制作技艺与广东梅一客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打造非遗衍生产品“逗乐大菽”轻食豆干。

  2.继续提升兴宁珍珠红酒酿造技艺非遗乐园功能区建设,加大宣传力度,打造工业旅游景区。

  3.利用油茶种植基地与传统技艺相融合,在罗岗镇元潘村高山茶油手工碾榨技艺传承点打造集旅游观赏和现场参与为一体的非遗传承传习活动基地。

  4.支持鼓励兴宁藤编技艺项目与汕头大学开展“校企合作”模式,提升产品设计理念及产品竞争力,推动文创产品的开发、销售,在传统工艺中融入更多的时代元素。

  5.继续挖掘兴宁黄粄制作技艺、新陂乐仙腐竹制作技艺、兴宁老酒酿造技艺、兴宁根雕技艺、兴宁烙画等传统技艺项目资源,培养能工巧匠,打造知名品牌。

  (五)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力度。

  1.加大非遗传承普及力度。组织出版《曲艺志》《竹板歌教材》《竹板歌大事记》等非遗系列丛书;制作竹板歌《海外赤子众赞扬》《落实措施防疫情》等非遗艺术作品的录音及MV;依托文化驿站加强非遗知识普及;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非遗主题内容,开展线上教学、培训、展览、艺术鉴赏等活动。加大对竹板歌、杯花舞、兴宁版画等非遗项目的宣传力度,依托《梅州日报》《今日兴宁》等加强对非遗文化的宣传,促进非遗文化的传承传播。

  2.开展非遗主题传播活动。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及其他重要节庆,举办以非遗为主题的传播推广活动。组织创排非遗节目,积极参加梅州客家文化(非遗)艺术周、客家山歌节、梅州客家童谣大赛、网络春晚等活动。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军营、进企业“六进”活动。每年举办各类非遗主题传播活动5场次以上,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开展非遗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

  3.创新非遗展示方式与提升活化效益。推动主流媒体加大非遗宣传力度,发挥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优势,提升兴宁非遗的可见度、知名度和美誉度。鼓励社会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全年制作、发布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非遗相关作品不少于 100 个。

  (六)加大文物修缮和活化利用的力度。

  继续开展兴宁市围龙屋资源普查摸底和深度调研,积极将保存完好、有价值的围龙屋申报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同时抓好名人故居保护活化利用工作,计划今年活化利用1座传统客家民居建筑;继续加强对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利用,提升我市文物保护和活化利用水平。

  (七)推动实验区建设与乡村振兴互相促进。

  配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谋划油茶等现代化产业园建设,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加大布骆包子豆腐、乐仙腐竹、黄粄等制作技艺的传承发展,壮大农村经济。结合美丽镇村建设,加强区域内传统村落非遗保护,促进民俗、村规民约的传承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兴宁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并协调解决实验区(兴宁核心区)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落实非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力度。

  (二)加强队伍建设。

  健全和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对客家文化传承骨干和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大力培养竹板歌、客家山歌等创作人才,不定期组织开展传承人讲座交流研讨活动,积极组建志愿者队伍、专家队伍、传承人队伍,形成全市传承保护合力。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实施方案具体要求,长期抓落实,定期报送落实情况,将实施情况于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至兴宁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再由兴宁市客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中心将实施情况汇总后报送至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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