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府办文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十八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和2023年监测不合格取消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23〕90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12-29
[字体: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为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调整农业结构,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加快我市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按照《关于印发兴宁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兴市府办〔2006〕11号)要求,对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直有关单位申报认定第十八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考评,对2023年列入监测的兴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进行了监测;同时,对候选企业和监测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公示。根据考评的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新认定广东玉淳开心农场有限公司、广东嘉祐福科技有限公司、梅州市金绿家禽屠宰有限公司、兴宁市葡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浠涵家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泰华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誉优农业有限公司、梅州增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兴林澳洲坚果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嘉嘉福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梅州市蓝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第十八批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并取消广东鑫龙湾生态休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金藤花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兴宁市新达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兴宁市惠祥农林有限公司、梅州市吉富林业发展公司等5家企业的兴宁市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现予以公布。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