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及《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24年兴宁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予以公布。 各重点单位要认真履行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各有关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附件:2024年兴宁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 附件 2024年兴宁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 一、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已建、在建或拟建的工程业主单位(1家) 兴宁市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学校、医院、火车站、客运车站、风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单位(13家) 广东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中心(兴宁市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 兴宁市第一中学 兴宁市兴民中学 兴宁市沐彬中学 兴宁市齐昌中学 兴宁市宁中中学 兴宁市实验学校 兴宁市第一幼儿园 兴宁技师学院 梅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兴宁市伟泓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有限公司 广东交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东御营运管理分公司 兴宁市人民医院 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资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6家) 广东华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兴宁市顺旺气体有限公司 兴宁市祥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兴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站前路LNG/L-CNG加气站) 广东泰歌科技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梅州兴宁石油分公司 四、通信、电力、燃气、广电、水生产、地质灾害、重点文物保护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单位(2家) 兴宁市合水水库管理处 兴宁市齐昌供水有限公司 五、从事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的单位和劳动密集型企业(1家) 兴宁兴盛玩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