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兴宁市委员会、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兴宁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三服务”水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法治工作实效。针对上一年度相关存在问题,今年,市政府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市府办同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工作,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宣传法治精神、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新招录一名法学人才,不断夯实法治建设人才基础。 (二)精准把握核心要义,不断强化法治素养。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中心组及各党支部的学习重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时学习中央、省、梅州市和兴宁最新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办公室贯彻落实工作。2024年,召开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中学习30次,理论学习中心专题学习会12次。通过领导带头学、支部共同学、个人主动学,推动办公室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办党员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始终将法制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和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及全办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按照条令条例抓管理,依据规章制度办事情,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提升法治能力。一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建设。制定并完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市政府办公室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等,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涵盖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合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今年以来印发了包括《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宁市支持外贸外资发展和新投产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等多份规范性文件,有效促进了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质量和效率的通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会审制度》《关于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的通知》,督促、指导各单位在行文请示前依法依规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确保各项决策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 (四)从严监督规范行权,全面增强法治水平。一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出台的决议决定,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统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140件,全部按时办结,办复率100%,满意、基本满意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政府督查工作。聚焦市政府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和领导重要批示、交办事项等,进行重点督办、及时跟进,定期汇总通报。今年以来,就森林防火、安全生产、违法图斑整治、防台风强降雨、水质达标整治、重点项目推进、市政府重点和民生实事推进等内容,共开展92次专项督查,发出市政府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督办通报9期,办理“互联网+督查”线索84条,发出督办通知书6份、督查通报和专报共22期,确保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闭环落实。 (五)全面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持续优化法治环境。一是积极承接事项。加强与省、梅州市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抓好省、梅州市已调整职权的衔接落实工作,加快落实好今年4月梅州市级下放到典型镇、村的24项公共服务事项。同时,加强对业务办理各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稳步推进承接事项在我市落地实施、高效运转。二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扎实推进高标准全流程网办落地实施,发布《兴宁市高标准全流程网办事项清单(第一批)》,涉及事项76项,设置网上办事服务区,提升办事效率。持续推进“跨域通办”,不断拓展“全市通办、跨域通办”专窗可办理的地区数,印发《兴宁市跨域通办高频事项清单(2024年修订版)》,通办事项从原有的61项增加至77项,实现更多高频服务事项互通互办。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做好相关事项的梳理、认领、发布、更新要素等工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配置专人做好窗口管理,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为此项改革工作落地实施提供保障。 (六)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提升公众法治获得感。一是做实信息公开。我办认真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平台为依托,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信息和市委、市政府重要信息,主动发布涉及经济运行、社会发展的权威政府信息,持续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认同。今年以来,政府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9396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85件。二是做优公开平台。完善落实网络安全监测、值班读网、保密审查、三审三校等机制,加强运维保障和日常监管;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召开工作培训会、日常工作指导等形式,提升我市相关工作人员政治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政府网站及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统筹全市各部门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协同完善“法规公文”专栏建设;大力推进全市政务新媒体集约整合,清理整合关注度和利用率较低的政务新媒体,主动关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3个。三是做强解读回应。健全完善政策解读宣传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发布文字、图表等形式的政策解读稿12篇,切实提高企业和公众对政策的获得感;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征求公众意见建议,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网民留言答复,今年以来,答复网民给省长、市长留言15件,办理群众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依申请公开28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之处 我办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多方面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对法治思想领悟不够深入。虽然定期、不定期开展普法讲座和宣传教育,但办公室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多停留在表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和要求执行不够到位;学法和用法还不够紧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应对风险的能力还须加强。二是法治宣传方式尚显单一。宪法和法律法规内容本身具有严谨性,目前我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以传达上级的会议精神、专题学习为主,虽取得一定效果,但普法内容的多元化和感染力不足,与业务融合程度还需提升;由于没有行政执法权,主动和其他职能部门联动开展的深入企业和市民群众的普法活动还不够多。三是法治人才较为缺乏。我办具有专业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较为匮乏,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储备不足,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时容易出现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政府的全面推进与深化。四是政务公开有待加强。对于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同步发布政策解读、决策预公开、决策后公开等信息工作不够到位;对重要政策的解读方式和途径还比较单一。部分单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频率较低,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执行不到位。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我办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生根。二是深入开展法治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应对风险、推动工作的能力。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强化办文办会办事的能力水平,以市府办“三服务”工作成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为兴宁苏区加速振兴、迈向共同富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