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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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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市府办〔2012〕11号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迳向市民政局反映,联系电话:3261853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

编纂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民函2011185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卷〉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区2011823号)的精神,为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以下简称“《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编纂工作的意义

政区划分是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大政,是国家权力再分配的基本框架,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编纂《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是《政区大典》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系统反映我市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历史、环境和自然条件等各个方面。编纂出版这套内容丰富、资料详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的实用性工具书,让社会各界人士进一步了解我市市情,对推动我市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城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繁荣,建设富庶、美丽、幸福新兴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组织机构

为使《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的编纂工作顺利开展,我市成立《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委员会,主任由市政府副市长罗宇芳担任,副主任由市府办文教股股长张晓辉、市民政局局长谢桂彬、副局长李思中担任,委员由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编纂委员会下设编辑办公室,协调市直单位编撰工作,指导审核各镇(街道)辞条,做好辞条上报。

三、编纂体制

《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采用工具书辞条类目式编纂,按照市、镇(街道)二个层次设置。

(一)一般体例。

每个辞条内容分为8个方面:1、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2、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3、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4、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5、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6、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主要风景区、重点名胜古迹;7、重大事件;8、著名人物。城镇类政区增加第9方面:城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

每个辞条的最后在括号内注明撰稿人、初审人、复审人的姓名。

(二)分级体例。

1.市级辞条。包括除第七“重大事件”、第八“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外的一般体例的6个方面,增加“城区市政建设”。辞条字数控制在15000字。

2.镇(街道)级辞条。包括除第七“重大事件”、第八“著名人物”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外的一般体例的6个方面,增加“镇区市政建设”,但市级政府所在的镇(街道)为避免重复不设“镇区市政建设”栏目。辞条字数控制在2000字。

四、编纂要求

(一)行文风格。

基本要求是条理清晰、行文严谨、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资料翔实、客观公正。只描述客观现实、结果、状况,用数据说话,用事实证明,不进行工作评价,不讲原因、因果关系。文字要简明畅达、言简意赅,不用形容词,不用口语、文言文,不用政治口号性语言。

(二)资料要求。

全书最新统计资料的截止时间统一为 20111231日。反映某个时间截面的统计数字,如行政区划、人口、面积等,一律以20111231日为准;反映年度发展情况的统计数字,如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等,统一使用2011年度为最新统计数。所有使用的统计数,一律以本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值为准。计量单位以国家现有的国家标准为准。人名、地名、数据务必反复核实,确保准确无误。

五、具体分工

民政局:负责政区概况——政区名称来历(简称)、地理位置(政府驻地)、政区沿革、政区划分、人口面积(民族构成)等。

国土资源局、水务局:负责自然条件——地形地貌、气候、水文、矿藏及其他自然资源、自然灾害等。

经信局、农业局、财政局:负责经济概况——农业、工业、商业外贸、财政金融等。

人社局、文广局、教育局、卫生局:负责社会发展——文化艺术、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

交通运输局:负责基础设施——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等。

旅游局:负责名胜旅游——旅游业概况、风土人情、土特产品、主要风景区、重点名胜古迹。

市志办:负责重大事件和著名人物。

住建局:负责城区市政建设——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给排水、供电、供热、燃气、园林绿化等。

统计局、档案局:为有关单位提供统计数据和档案资料,协助做好编撰工作。

镇政府(街道办):负责本级辞条的编撰。

六、实施步骤

(一)20124月底前,市成立编纂委员会和编辑办公室,健全组织机构。

(二)20125月上旬,召开全市《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会议,部署编纂工作

(三)2012620日前,市编辑办公室对上报辞条进行审核,组稿编纂。

(四)20126月底前做好样稿打印、装订成册,上报梅州市编纂办公室。

七、组织领导

《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镇(街道)要相应成立编纂办公室,由分管民政的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本级政区的编纂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规划、精心组织,抽调有一定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的同志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做好编纂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严格审核,做到资料翔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编撰任务。

八、经费保障

《政区大典·广东·兴宁卷》编纂工作质量要求高,工作繁杂,从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开展人员培训,到资料收集、图片制作、文稿审核等,需要花费较多人力、物力、财力。按照要求,分卷的组稿编撰有关经费由各级地方财政承担,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认真测算相关经费,并列入镇(街道)本级财政预算,确保编纂工作的顺利开展。

主题词:

民政 行政区划 方案 通知

抄送:梅州市编纂办,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秘股

20125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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