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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农村电网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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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全面做好 十三五 期间我市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兴宁市农村电网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徐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市府办副主任)

童永忠(市发改局局长)

吴新明(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局长)

员:黄佑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钟月才(市发改局副局长)

刘云辉(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罗伟航(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赖文才(市人社局党组成员)

心(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云星(市环保局副局长)

然(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锦添(市水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局副局长)

黄小清(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志平(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张淦清(市安监局副局长)

饶振旺(市统计局副局长)

何军辉(市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刘伟君(兴宁供电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作的组织领导、总体协调、监督检查。办公室主任由钟月才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发改局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抄送市府办、市编办。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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