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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5号

阅读次数:174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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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主讲单位要高度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工作,要对所讲解的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研究,精心制作讲解提纲,做到准确理解法律精神,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讲解。

二、讲解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讲解时应同步演示PPT和印发书面学习材料。

三、学法时序原则上按本计划安排。各主讲单位应提早做好准备工作,在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前5日与市政府办公室人秘股联系(联系电话:3334856)并报送相关议题。同时将学法内容送市政府法制局审核,呈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示、主要领导审定同意后上会。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215

2017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

主讲单位

1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市安监局

46

信访条例

不动产登记条例

市信访局

市国土资源局

79

广东省行政应诉规定

市法制局

1012

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疾法律、法规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卫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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