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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7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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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的组织领导,确保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的顺利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陈日新(副市长)

副组长: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计局局长)

员: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童永忠(市发改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蓝群威(市住建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潘启东(市林业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廖晓明(兴宁供电局局长)

曾发茂(水口镇镇长)

罗小锋(市卫计局副局长)

叶胜朋(市人民医院院长)

刘兴民(水口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改造项目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罗小锋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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