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兴宁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练胜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野青(市府办副主任)
成 员:冯龙涛(市金融办主任)
汪建雄(市委政法委二室主任)
何小平(市委宣传部宣教工委副书记)
黄仁仁(市银监办主任)
罗洪波(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罗小忠(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新旺(市发改局党组成员)
刘伟明(市人社局副局长)
潘文忠(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翁戈飞(市住建局副局长)
罗志高(市农业局副局长)
钟夏渊(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卢宝炎(市林业局副局长)
陈春帆(市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杨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新金(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海波(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思东(市法院副院长)
赖建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森浩(人民银行兴宁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人:刘秋强,联系电话(传真):3329633。成员单位如遇单位领导工作变动,其接任领导为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