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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相关领导分工的通知

兴市府办〔2017〕7号

阅读次数:307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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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办公室班子成员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市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和相关领导分工调整安排通知如下:

彭伟洪同志:主持市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吴志雄同志:协助曾招强副市长协调公安、消防、司法,联系法院、检察院工作;协助罗丽平副市长协调外事侨务、对台、民族、宗教、残联、妇女儿童、档案、地方志,联系侨联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工作。

刘野青同志:协助练胜红副市长协调财政、税务、金融、保险、证券、信访、教育、文广、广电、旅游、体育,联系工会、文联、共青团、青少年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人秘股、行政股、会务股、总值班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老干、综治、保密,市金融办、市府大院保卫工作。

石战宇同志:协助陈日新副市长协调农业、林业、水务、气象、畜牧兽医、农机、民政、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联系政协工作;分管市网络信息中心工作。

何森清同志:协助徐常委、常务副市长协调发改、统计、粮食、人民武装、监察、安全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管理、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综合管理、房产服务、人防、国家统计局兴宁调查队、住房公积金管理、法制,联系人大工作;协助黄涛同志(参照副处级层次管理的干部)协调市政府督办、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分管市政府督办室、市政府办公室建议提案股,联系编办工作。

陈韩光同志:协助何志平副书记协调扶贫开发、老区(苏区)建设、霞岚钒钛磁铁矿工作;协助林晓刚常委、副市长协调对口帮扶工作;协调何伟坚同志(参照副处级层次管理的干部)协管的工作;分管政府系统工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党建、党务、扶贫挂钩工作。

辉同志:协助朱志勇副市长协调市府办、交通运输、公路、应急管理、保密、综合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商和质监、打假、打私、盐业工作;负责市政府研究室,分管市打私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股、政务公开股工作。

何永添同志:协助袁勇华常委协调科工商务、招商引资、工业园建设、供销、商业、物资、石油、烟草、二轻、中小企业、供电、电信、移动、联通、邮政工作。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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