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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35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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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丘孝东(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何小娟(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员: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陈秋吾(市卫计局局长)

童永忠(市发改局局长)

刘小炎(市财政局局长)

刘铭中(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伟文(市环保局局长)

何群辉(市水务局局长)

刘锦超(市法制局局长)

然(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新强(福兴街道办主任)

叶胜朋(市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人民医院异地(整体)搬迁新建项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陈秋吾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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