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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7〕64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7-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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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鉴于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名单如下:

任:罗丽平(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吴志雄(市府办副主任)

邹燕锋(市妇联主席)

谢振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何耿明(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新祥(市卫计局副局长)

刘跃东(市教育局副局长)

员:李兴宏(市政法委专职委员)、陈运涛(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石思强(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曾海青(市发改局副局长)、曾振文(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刘思汉(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工办主任)、张永坚(市财政局副局长)、李胜中(市科工商务局党组成员)、曾瑜(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主任)、翁戈飞(市住建局副局长)、曾志嫦(市民政局副局长)、邓彦萍(市水务局党组成员)、李小文(市农业局副局长)、陈兴无(市林业局党组成员)、黄育健(市环保局副局长)、袁素文(市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叶宏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刘信昌(市统计局副局长)、黄丽珠(市扶贫开发局党组成员)、彭向东(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永辉(市体育局副局长)、陈洁红(市总工会副主席)、王超宙(团市委副书记)、温玲玲(市妇联副主席)、曾维添(市残联副理事长)、温国红(市关工委专职办公室主任)。

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妇联,由李海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3380563。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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