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驻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对兴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徐 甦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何森清 市府办副主任 黄伟文 市环保局局长 曾东球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黄佑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罗 文 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罗伟航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海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俊杰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云星 市环保局副局长 谢志勇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锦添 市水务局副局长 曾宪尧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春帆 市工商和质监局副局长 刘天华 市城综局副局长 刘思佳 市卫计局副局长 钟韬良 市畜牧局副局长 曾益平 市国税局副局长 罗新峰 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李新旺 市发改局党组成员 陈加鹏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副局长叶云星同志兼任。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普查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