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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兴宁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8〕13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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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梅州市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国有僵尸企业出清重组工作,促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成立兴宁市国有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丘孝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袁勇华 市委常委、统战部

练胜红 市政府副市长

员:刘野青 市府办副主任

何永添 市府办

何金盛 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小炎 市财政局局长

吴新明 市科工商务局局长

刘铭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顺新 市人社局局长

范圣权 市住建局局长

刘锦超 市法制局局长

黄耀添 市工商和质监局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科工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新明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不纳入市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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