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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兴宁市 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兴市府办函〔2018〕24号

阅读次数:204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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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和质监局:

你局《关于建立兴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由你局牵头的兴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并按照国家和省、梅州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兴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524

附件

兴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促进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兴宁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研究提出我市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工商和质监局等7个单位组成。市工商和质监局为牵头单位,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请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工商和质监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召集人:黄耀添 市工商和质监局局长

员:黄佑鹏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曾海青 市发改局副局长

潘文忠 市科工商务局副局长

陈伟焕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育权 市工商和质监局党组成员

张永新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市邮政局副总经理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商和质监局,办公室主任由黄戈亮同志(市工商和质监局网络交易监管股股长)兼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到两次例会,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可视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单位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指导隶属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协作,增强监管合力。市工商和质监局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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