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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名单的通知

兴市府办函〔2018〕72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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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

鉴于原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成员工作变动,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市政府决定调整兴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委员会名单。调整后的成员名单如下:

任:陈日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石战宇(市府办副主任)

肖浩文(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

何金盛(市法院副院长)

曾巨文(市农业局局长)

何伟洪(市司法局局长)

员:张 炜(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清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曾宪尧(市农业局副局长)

军(市法制局副局长)

王玉芳(市妇联副主席)

黄小环(市农业局经管股股长)

卢晓波(市法律援助处主任)

何忠平(村级经济联合社代表)

陈伟明(农民代表)

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负责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曾巨文同志兼任曾宪尧同志兼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黄小环、黄铭兴、赖绮思等同志组成,办公电话:3398484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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