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兴宁
36°
高温
兴宁
15:00发布
兴宁
15:00发布
36 °
多云
西南风 1级
空气优 43
相对湿度 45%
高温
今天
多云
26°/37°
周三
阵雨
26°/36°
周四
中雨 / 多云
26°/33°

繁體 丨 手机版 丨 RSS订阅 丨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规公文 > 市政府文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叶塘镇教礼等村集体土地的预公告

兴市府〔2024〕8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2-02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叶塘镇属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土地,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叶塘镇教礼村、龙塘村、三口塘村(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收主体:兴宁市人民政府。

  四、征收实施单位:由拟征收土地所在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兴宁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计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兴宁市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红线示意图(CZPC20231401).pdf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日          


站群导航
  • 党群部门
  • 政府部门
  • 乡镇街道
  • 梅州网站
  •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