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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七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兴市府〔2015〕59号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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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和省、梅属驻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经兴宁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家组严格评审,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提出的第七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共计6处),现予公布。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的方针,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第七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日

附件

第七批兴宁市文物保护单位名单(共6处)

序号

名称

类别

年代

地址

1

龙岭围

古建筑

龙田镇

2

下走马岗罗屋(龙光围)

古建筑

宁中镇

3

刘氏大夫第

古建筑

叶塘镇

4

万安围

古建筑

叶塘镇

5

荆荣第

古建筑

径南镇

6

拙庐

近现代

中华民国

径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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