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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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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兴市府办函〔2022〕79号)由兴宁市林业局牵头起草编制,于2022年6月23日以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为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更好地执行落实,现作如下解读:

  一、行动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林草局、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市“十四五”期间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全面遏制松材线虫病快速蔓延扩散态势,特编制《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简称《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实施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切实打赢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生发〔2018〕117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科学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指导意见》(林生发〔2021〕30号);《全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林生发〔2021〕56号);《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的管理办法》(粤林规〔2020〕3号)等。

  三、基本情况

  松材线虫病是重大植物疫情,是松树的毁灭性病害,具有致病性强、致死速度快、传播扩散迅猛等特性。我市自2014年在神光山森林公园,2016年在水口镇小丰村、福兴街新联村发现松材线虫以来,目前已在全市18个有林地的镇(街道)均有发生。根据2020年秋季普查统计,我市现有松林面积84万亩(含混交林),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1.18万亩。近年来,疫情呈现出迅速扩散蔓延的态势,造成森林资源严重损失,对生态安全、自然人文景观、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森林公园建设都造成比较大的影响。

  根据2020年全市秋季普查统计,全市现有松林面积84.32万亩,纯松林面积55.65万亩。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1.18万亩,病枯死树达10831株,发生面积占全梅州市发生面积的12.83%,全梅州市排名第五。“十四五”期间,拟拔除1个镇级疫点的松林面积为18549.45亩,发生面积2280亩。

  四、明确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控制增量,新发疫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拔除”;消减存量,实现“控制一批、压缩一批、拔除一批”。2021-2025年全市疫情发生面积和镇级疫点数量与2020年相比实现双下降,全市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控制在10.86万亩以下、镇级疫点数量控制在18个以下。全市减少发生面积0.32万亩,拔除镇级疫点1个。

  2.阶段目标。在完成年度任务,确保疫情不扩散、不严重发生的前提下,到2023年,全市减少发生面积0.08万亩;至2025年发生面积再减少0.24万亩。镇级疫点数量和发生面积实行总量控制,一般预防区、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的地区,到2025年确保不发生疫情,或发生疫情后,1年内实现无疫情、3年内实现拔除。。

  (二)工作任务

  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期间,实施日常监测面积2107.92万亩次以上、专项普查面积421.58万亩次以上;实施防治面积55.91万亩以上,提升除治质量;统筹生态修复和灾害治理,分期分批实施灾害松林改造面积0.32万亩以上(其中2021-2023年完成0.08万亩,2024-2025年完成0.24万亩)。

  各镇(街道)以及县属林场等单位根据松材线虫病实际发生情况,结合所在辖区目标和任务,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五、明确工作措施

  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面治理的原则,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情况,以乡镇级行政区为单位,实行分区分级管理,科学精准施策。

  全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全面实施疫情精准监测行动、疫源封锁清剿行动、除治质量提升行动、灾害松林改造行动、防控责任督查行动等五大攻坚行动。分别通过推进疫情常态化监测、提升疫情动态监测能力、强化疫情信息管理开展疫情精准监测行动,通过开展疫木除治清零、严格检疫执法检查、强化检疫监管封锁实施疫源封锁清剿行动,通过全力推进疫木清理消杀、大力开展疫区综合防治、严格执行防治技术规程、加强社会化防治组织管理、推进年度绩效承包防治模式推进除治质量提升行动,通过科学有序开展灾害松林改造、强化森林经营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落实灾害松林改造行动,通过强化目标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开展防控责任督查行动。

  六、明确投资概算与资金使用

  《实施方案》依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政策、法规和文件标准,并根据全省各区域现有经济水平,参照该区域近年来松材线虫病防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明确我市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费用为317元/亩。

  松材线虫病防治是生态建设工程,属社会公益性事业,由各级财政投入。按照“应防尽防”原则编制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将防治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整合地方资金,充分统筹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确保资金投入。加强对各级防控资金的监督管理,及时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严防资金被截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使用绩效。



  解读文件原文链接:兴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林业局《兴宁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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