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南部新城宁新横湖村(二期)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本着依法依规、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所征收的地上附着物进行公示。凡对公示内容有争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反映。 附着物公示:第六十五批共2户 公示时间: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4月15日止 公示属地:兴宁市宁新街道办事处横湖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