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聘用黄佳静同志为兴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匿名信函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和事业单位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3-3263761 邮政编码: 514500 地 址:兴宁市迎宾大道1 号谢玉英培训大楼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