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意见的通知》(梅市人社[2014]63号)、《关于做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梅市人社函[2014]264号)的有关要求,经兴宁市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拟同意与下列培训教育机构签订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协议,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内容 培训教育机构 名称 法定 代表人 单位地址 组织技能晋升培训项目 计划组织培训人数(人) 兴宁市兄弟职业培训学校 李中平 兴宁市中山东路252号 家政服务员(初级) 农艺工(初级) 400 兴宁市同创职业培训学校 何长弓 兴宁市兴田一路290-292号 家政服务员(初级) 农艺工(初级) 400 注:因兴宁市兄弟职业培训学校、同创职业培训学校调整技能晋升培训项目,原与我局签订的技能晋升培训协议在本次协议签订后即时废止。 二、公示期限:5天(2014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6日) 三、其他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本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3 —3257189,联系人:范茂权。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