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张杏清等同志拟提拔使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张杏清,男,1974年11月出生,汉族,兴宁永和人,1996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副局级)、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拟任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坭陂检察室主任。 郑立泉,男,1971年2月出生,汉族,兴宁新陂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拟任兴宁市人民检察院派驻龙田检察室主任。 廖裕导,男,1979年9月出生,汉族,兴宁叶塘人,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专学历。现任兴宁市委农村基层联系办副主任,拟任兴宁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罗文峰,男,1987年12月出生,汉族,五华县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罗浮镇党政办副主任,拟任兴宁市黄陂镇党委委员。 刘会兰,女,1985年12月出生,汉族,兴宁罗浮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罗浮镇团委副书记,拟任兴宁市罗浮镇党委委员。 冯燕妮,女,1986年11月出生,汉族,兴宁新陂人,2010年8月参加工作,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新陂镇纪委副书记,拟任兴宁市新圩镇党委委员。 李维坚,男,1981年6月出生,汉族,兴宁兴田人,2004年7月参加工作,200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现任兴宁市应急办副主任,拟任兴宁市宁新街道党工委委员。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兴宁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从11月21日至11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地 址:兴城振兴路市委大院 邮政编码:514505 联系电话:0753-3384745、3388589 中共兴宁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