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上半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何艳玲同志为兴宁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第四批),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联系电话:0753-3263761 地址:兴宁市迎宾大道1 号谢玉英培训大楼 邮政编码: 514500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