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上半年兴宁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程序,经审核,拟聘用李翠平同志,现予以公示(第四批)。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2日-2017年12月20日 受理单位: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监督电话:0753-3263761 地址:兴宁市迎宾大道1 号谢玉英培训大楼 邮政编码: 514500 序号 拟聘用岗位及代码 姓名 性别 准考证号码 笔试成绩 笔试折实分 面试成绩 面试折实分 总成绩 备注 1 兴宁市罗岗镇中心卫生院专技岗位 201715101 李翠平 女 113201711627 59.85 35.910 77.45 30.980 66.890 因孕期体检推迟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