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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对县级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进行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19-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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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日至25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第三方“广东财经大学”,组织开展县级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公众满意度调查。现将公众满意度调查二维码采取“飘窗”的形式在兴宁市人民政府、兴宁市教育局网站发布,敬请社会各界扫描进入问卷调查页面,踊跃参加调查活动。

兴宁市-社会人士.jpg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1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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