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于2021年9月进行2021年度公租房抽签配租,依据《广东省住房保障办法》、《梅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兴宁市2021年公共租赁房配租实施方案》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至2021年9月12日。 如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馈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 有效的联系方式),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作同意以上方案。 经办股室:房地产管理和住房保障股 联系电话: 3335680 电子邮箱:xnzfbzg@163.com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