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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信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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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信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以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社会稳定发展大局,规范信访秩序,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着力建设“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

  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重要内容;全体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干部网络学院中《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并高标准完成年度学法考法工作,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概括情况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局务会议、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认真组织学习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并通过一楼接待大厅电子宣传屏滚动宣传《纲要》主要内容,切实提高信访干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引导群众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

  根据我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结合我市信访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依法分类处理信访矛盾工作机制,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会商机制,强化工作衔接,始终将《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法规作为准绳和标尺,严格按照条例法规和国家信访局规定的业务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扎实推进法治信访。

  三.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情况

  通过征订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学习强国学习、粤政易工作群专题交流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并与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好信访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工作,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原则处理信访事项。

  四.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畅通信访渠道。一是市镇两级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贯彻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工作制度。坚持每月15日、28日一位市党政领导到市信访局接待上访群众,全年市党政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241批470人次。市党政领导坚持每月至少一天到所挂点镇(街)、挂点联系单位约访或下访。包案领导带案约访、下访信访人,强化责任担当,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好群众合理合法的诉求。二是设立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反映信访诉求提供便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群众反映诉求最多跑一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于10月25日正式揭牌运行,并向基层延伸,设立镇街服务站、村(居)委服务点,实现信访事项“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力争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2.强化矛盾排查化解。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坚持市每月排查一次,镇(街)、市直单位每半月排查一次,村(居)委每周排查一次的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要求各责任单位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包案。加强信息分析研判,每月定期召开信访分析研判会,对重要信访问题,认真分析研判,积极探索解决途径,提出切实有效的化解方式方法,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3.加强初信初访工作。强化业务培训,规范各镇街、各单位来信受理、来访接待等基础业务工作,严格按照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及要求处理来信来访,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我局对初信初访件纳入全员督办包案,全力推动初信初访件的有效化解。按照省、梅州市信访局的工作部署,开展全员包案督办工作,9名工作人员共包案督办信访案件90宗,通过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线上督办及线下到实地督办等方式全力推动信访案件的化解。初信初访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按期办结率均为100%。

  4.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交我市专项治理的重复信访案件,逐案进行梳理汇总、建立台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市包案领导通过开门接访、带案下案、深入一线、现场办公等方式,推动信访积案有效化解;我局对信访积案落实全员包案,对未按时办结信访积案开展上门督查指导,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化解措施和解决问题路径,限期办结。第一批重复信访案件,我市共有110宗,已全部办结;第二批重复信访案件,我市共有38宗,至目前已申报办结15宗。

  5.强化信访督查督办。紧紧围绕群众信访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和“事要解决”“案结事了”的要求,把督查督办工作作为解决信访问题的重要环节来抓,抓办理、抓落实,坚持按“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限期妥善处理群众的信访问题。对省委巡视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逐一落实督办责任人,逐案督办,有力地推动了信访事项的化解。

  6.全面规范信访秩序。切实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大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法治信访氛围。采取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发放资料宣传、利用兴宁电视台、网络媒体宣传、接访大厅视频播放等形式,不断加大《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和各级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信访、依法维权意识,使群众真正做到依法、文明、理性上访,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

  全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605件;受理群众来访432批1237人次;上级系统交办件899件,均按相关规定转送、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办结。

  (二)存在不足与原因

  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观念仍然存在,信访秩序规范化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程度、对信访活动中违法行为的处置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以上问题的存在,既有政策法规还不配套完善等因素影响,也有信访工作自身职能缺乏刚性保障、信访队伍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的原因。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加强衔接,采取领导定期接访、随机接访和领导下访等多种形式,使得群众上访有人接待,反映问题能得到解决。进一步推动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单位,压实属事单位和属地责任,推动信访问题解决。

  二是拓宽信访渠道。积极协助责任单位进一步畅通与信访群众的沟通渠道,加大力度完善市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及镇村服务站、点的软硬件建设,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坚持首问负责制、首接首办责任制,把来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来信当家书,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家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问题解决。有针对性地对全市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信访条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加强内部管理,多途径激发信访干部工作活力和热情,为全市信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保障。全面做好群众来访接待、来信来电办理、信访信息录入等常规性工作。督促责任单位紧紧抓住解决问题这个根本,采取有效措施,去存量、控增量,确保矛盾不积累、信访不上行。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通过在信访接待窗口播放信访宣传视频和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积极向信访人宣传法律知识和有关政策,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反映信访诉求,推进我市的信访秩序继续向好发展。

  五.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要求,始终坚持以法治建设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把信访法治化工作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大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兴宁市信访局

                                                                                                           202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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