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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 兴宁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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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 第1期)

  为缓解旱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保障需要,经兴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兴宁市气象局将于2023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在兴宁市罗岗镇坪田水库适时开展火箭弹人工增雨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兴宁市罗岗镇坪田水库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兴宁市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直接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气象局联系电话:0753-3391638。
  气象局地址:兴宁市兴田二路加坡岭段。
  气象局联系人:赖金毅。
  特此公告。


  广东省兴宁市气象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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