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 国办《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国家、省关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生态优先、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应划尽划、应保尽保、协调发展、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我市自然保护地进行了整体上的整合、优化和调整。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国家林草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报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函》有关要求,现将在国家专班技术审定封库的成果数据基础上形成的《梅州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情况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特此公告。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 二、联系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联系单位:兴宁市林业局 联系电话:0753-3310669 联系地址:兴宁市官汕二路306号 邮政编码:514500 电子邮箱:xnslyjbhg@163.com 附件: 兴宁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